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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王台区财政局

时间:2023-11-16 来源:禹王台区人民政府

  一、机构概况:

  办公地址:禹王台区三里堡街45号

  联系电话:0371-23386959

  电子邮箱:ywtqczj@163.com

  邮政编码:475003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 季(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夏 季(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二、领导班子及分工:

  吴超辉(党组书记、局长):负责财政局全面工作。

  韩剑玲(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分管农业、行政政法、决算工作。

  金 辉(副局长、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分管党建工作、纪检、办公室、固定资产、国资监管、信息中心、政府采购、人事管理工作。

  李 红(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社保、人事、监督、教科文、经建工作。

  刘国斌(国资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分管预算、国库、国企改革、绩效管理、非税收入、基层财政工作。

  李付贵(国库支付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分管国库支付中心全面工作。

  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区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

  (二)起草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牵头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

  (三)负责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研究制定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五)遵照执行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执行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和制度,拟订配套办法;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七)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拟订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区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

  (十)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一)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财政局设置1个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的主要职责;负责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以及信息、安全、保密、纪检、信访、督查、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后勤保障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