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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赛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合成香料及10000吨聚乳酸产品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

时间:2021-06-11 来源:区集聚区

    一、项目概况
    河南赛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合成香料及10000吨聚乳酸产品项目(一期工程)位于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项目占地面积38217.9m2,工程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99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6.0%。劳动定员150人,年工作日300天,四班三运转工作制。
    二、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污染因素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洗釜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
    (2)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源包括:工艺VOCs废气、储罐VOCs废气、食堂油烟等。
    (3)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有釜底残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
    (4)噪声:本工程的高噪声设备主要有各种泵类、风机、冷却塔等,设备声源值在75~85dB(A)之间。
    三、污染物防治措施
    (1)废水:
    本工程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废水、真空泵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洗釜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其中循环系统冷却水为清净下水、可以直接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其余废水均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考虑到后期扩建工程的需要,厂区污水处理站的设计规模为100m3/d,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 MIC反应器+兼氧池+ CASS池”处理工艺。
    本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厂区总排口的水质浓度为COD 150.1mg/L、BOD5 28.1mg/L、SS 116.4mg/L、NH3-N 3.3mg/L、氯化钠 20.5mg/L,均可以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及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的要求,再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包括:工艺VOCs废气、储罐VOCs废气、食堂油烟等,废气产排情况如下:
    ①VOCs有组织排放
    进入全厂VOCs废气处理装置进行集中处理的VOCs废气见表1。

表1                本项目VOCs处理措施一览表

序号

产生工段

产生量(t/a)

源强确定依据

处理措施

1

生产工艺VOCs

8.17

物料衡算法

进入全厂VOCs治理装置进行处理、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2

储罐大、小呼吸

0.57

经验系数法

3

高浓度废水暂存池

/

/

4

污水处理站

/

/

5

危险固废暂存间

/

/

6

合计

8.74

/

/

    本项目采用“一级碱喷淋塔+两级水喷淋塔+纤维棉干燥+活性炭吸附箱”工艺对VOCs废气进行治理;“一级碱喷淋塔+两级水喷淋塔+纤维棉干燥+活性炭吸附箱”工艺装置配套的引风机风量为20000m3/h,故本项目VOCs废气的产生量为1.21kg/h、8.74t/a,产生浓度为60.69mg/m3;“一级碱喷淋塔+两级水喷淋塔+纤维棉干燥+活性炭吸附箱”工艺对本项目VOCs的去除率可达95%以上(本次评价取保守值95%),故经治理后的VOCs排放量为0.061kg/h、0.44t/a,排放浓度为3.03mg/m3,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本项目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的排放浓度、及处理效率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15m高排气筒对应的最大允许排放速率为10kg/h);同时也满足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要求(有机化工业:非甲烷总烃建议排放浓度≤80 mg/m3、建议去除效率≥90%)。
    ②食堂油烟
    本项目就餐人员为150人/d,按每人每餐耗油量10g计算,则本项目食用油的消耗量为1.5kg/d、0.45t/a;在烹饪的过程中,会挥发出来一定量的油烟,油烟的挥发量以2.8%计,则本项目油烟的产生量为42g/d、12.6kg/a。公司食堂厨房设1个基准灶头,设计排风量2000m3/h,按每天工作3小时计,则排气量为180万m3/a,则本项目的食堂油烟产生浓度为7.0mg/m3。经1套高效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高效油烟净化器对油烟的处理效率一般≥90%、本次评价取90%,则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食堂油烟排放浓度为0.7mg/m3,可以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规模”标准(油烟排放限值≤1.5mg/m3,油烟去除效率≥90%)的要求。
    另外,评价建议企业油烟废气集排气系统和净化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并做清洗和更换维护记录,保留台账备查。
    ③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储罐区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量为VOCs0.004kg/h、0.03t/a;生产区的无组织废气排放量为VOCs 0.11kg/h、0.79t/a。
    (3)固废: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有釜底残渣、物化污泥、废活性炭、生化污泥、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
    釜底残渣、物化污泥、废活性炭等采用专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险固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经浓缩脱水后、外运至开封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员工生活垃圾由当地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噪声:
    本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的预测值分别为39.9dB(A)、47.5dB(A)、54.1dB(A)、45.9dB(A),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风险分析
    本项目所涉及物料具有一定的可燃性和有毒害性,具有潜在危害性,尽管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后,事故发生概率较小,但仍要从建设生产、贮运等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以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在此基础上评价认为该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河南赛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合成香料及10000吨聚乳酸产品项目(一期工程)在认真落实环评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后,本项目的建设可以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大部分的被调查群众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获取征求意见稿的方式
    (1)登陆链接:https://pan.baidu.com/s/18kvCmj1JoLoTL8cCgY8xLA,提取码:epo8,有效期十个工作日;
    (2)发送电子邮件到1535472824@QQ.com索取,有效期十个工作日;
    (3)到河南绿立方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及联系方式见下文)查阅纸质版,有效期十个工作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主要事项:对工程选址的意见,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对工程拟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您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以及邮寄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
    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河南赛云新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赵经理
    单位地址: 开封市禹王台区精细化工园区
    单位联系方式:13837895018
    单位邮箱:122560977@qq.com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绿立方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45号院6号楼2楼203室
    单位联系人:代工
    单位联系方式:0371-66682158
    单位邮箱:1535472824@QQ.com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不少于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