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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群众投诉辖区公司劳动合同问题的回复

时间:2021-09-30 来源:禹王台区人民政府

  留言时间:2021年9月25日

  答复时间:2021年9月30日

  答复单位:区人社局

  据投诉人反应,其于7月12日与郑州建华投递有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因拍摄站点领导上班期间打游戏视频,并发到工作群,故站点领导以投诉人上班期间吃月饼为由将其辞退,双方发生言语冲突并报警。劳动保障监察局要求投诉人9月29日来局现场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投诉人于29日下午酗酒后到现场,极不配合调查工作,无法与其沟通。联系站点负责人于9月30日到局现场解决此问题,据反应,投诉人因与副站长发生口角,第二天直接微信告知不来上班了。此外,按照支付周期,10月25日是平台支付9月工资的时间,站点负责人在现场签订支付工资承诺书,保证10月25日足额发放投诉人工资。对于新人奖部分,站点负责人告知,郑州建华投递有限公司未设有新人奖,只有推荐奖励,奖励归推荐人所有,并提供其公司相关奖励制度文件和情况说明,投诉人所诉新人奖与实际情况存在不符。9月30日下午,投诉人再次接受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