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有效】汴禹政办(2021)10号禹王台区慈善分会和慈善工作站的通知
汴禹政办〔2021〕10号
禹王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设立禹王台区慈善分会和慈善工作站的
通 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完善基层慈善组织机构,助力我区民生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计划,推进公益事业的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开封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通知》(汴民文〔2020〕90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我区建立区、乡(街道)、村(社区)三级慈善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慈善事业“大众化、全民化、常态化、全覆盖”的方针,设立乡、街道、区功能办、区教体局、区卫健委慈善分会和村、社区、学校、医院慈善工作站,广泛动员全区各乡、街道和村、社区、学校、医院辖区内企业、私营业主、民间组织和社会爱心人士捐献善款、奉献爱心,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无私奉献、助人为乐、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各乡、街道、区功能办、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党组织负责慈善分会的建设工作,由乡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功能办、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党组织统一领导和组织;村、社区、学校、医院慈善工作站的建设工作,由村、社区、学校、医院党支部统一领导和组织。
(二)慈善组织全覆盖。各乡、街道、区功能办、区教体局、区卫健委设立慈善分会,各村、社区、学校、医院设立慈善工作站,确保困难群众在遇到急、难、险等问题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并为乡村振兴发挥公益支持作用。
(三)募捐资金使用原则。区慈善总会在公益日活动中统一募集的善款,由区慈善总会按照要求统一支配使用;各慈善分会和慈善工作站定向募集的善款,由各慈善分会或慈善工作站向区慈善总会申报入账,在区慈善总会的指导下,由慈善分会或慈善工作站支配使用,按照“乡(街道)募用、村(社区)募用、自募自助”的原则,乡、街道等慈善分会自身募集的善款主要归乡、街道、区功能办、区教体局、区卫健委等慈善分会所用,村、社区、学校、医院慈善工作站自身募集的善款主要归村、社区慈善工作站所用,均用于本乡、街道和本村(社区)困难群众的救助和乡村振兴等公益事业,并向区慈善总会报备。
三、组织机构
乡、街道、区功能办、区教体局、区卫健委慈善分会和村、社区等慈善工作站是慈善机构最贴近群众的基层慈善组织,是区慈善总会工作职能的延伸,在区慈善总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乡、街道、区功能办、区教体局、区卫健委慈善分会设会长1名、慈善联络员1名,分会会长由主管副乡长、办事处副主任、管委会副主任和主管副职兼任;联络员由乡民政所所长、街道办事处民政科长等兼任;乡、街道等慈善分会设监督小组,组长由各乡纪委书记、街道纪工委书记兼任;村、社区、学校、医院慈善工作站站长由村、社区、学校、医院党支部书记兼任,工作站设慈善协理员,由村、社区妇女主任兼任,并成立3-5人的监督小组。乡、街道慈善分会的办公场所设在乡民政所或办事处民政科以及相关科室,区功能办、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分会设在部门所在地,村、社区慈善工作站由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安排办公用房,分别悬挂慈善分会、慈善工作站牌子。
四、工作职责
(一)慈善分会职责
1.组织开展慈善宣传,普及慈善文化,在本辖区内营造良好的慈善氛围。
2.组织开展慈善分会所在地区范围内的慈善公益活动,收集救助需求信息、慈善动态信息,为区慈善救助项目的制定、实施和评估提供依据。
3.安排对各类慈善救助申请进行调查和审核,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材料按程序上报。
4.向区慈善总会推荐、发展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5.向区慈善总会推荐慈善先进典型。
6.招募义工,组织志愿者队伍,用于开展慈善公益活动。
7.指导村(社区)慈善工作站开展工作。
8.完成区慈善总会布置的各项慈善工作任务。
(二)慈善工作站职责
1.配合协助慈善分会开展慈善宣传,普及慈善文化,营造良好的慈善氛围。
2.配合慈善分会在本村、社区范围内开展慈善公益活动,收集救助需求信息、慈善动态信息,协助慈善分会为区慈善救助项目的制定、实施和评估提供依据。
3.协助慈善总会对安排各类慈善救助申请进行调查和审核,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材料按程序上报。
4.对慈善分会推荐的慈善先进典型提出意见和建议。
5.向慈善分会推荐义工和慈善志愿者。
6.完成慈善分会布置的各项慈善工作任务。
五、善款募集
(一)善款是慈善工作的物质基础,各慈善分会和慈善工作站要动员全民参与、人人献爱心,广泛争取大家的支持与参与。
(二)乡、街道慈善分会主要募集对象为本乡、街道范围内规模以上企业、房地产开发商和服务业;各村(社区)慈善工作站主要募集对象为本村(社区)范围内一般企业、个体经营者、种养殖大户、在外成功人士及全体村民、居民。区功能办、区教体局、区卫健委等分会负责本系统的募集。
(三)慈善分会及慈善工作站将善款统一缴禹王台区慈善总会专用账户。凭银行汇款单据到区慈善总会开具捐赠票据和捐赠协议。
六、激励机制
为激励慈善分会、慈善工作站及捐赠单位和捐赠人,区政府每年将对为慈善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相关要求
为确保各慈善分会和慈善工作站工作的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一)慈善分会、慈善工作站的各项资金由区慈善总会单独列账,统一管理使用。各慈善分会、慈善工作站按照专款专用、量入为出和公开透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救助计划、救助程序和救助标准,并向区慈善总会报备,慈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二)各村(社区)工作站向本村(社区)群众公示善款收支情况,并接受监督小组和群众的监督。
(三)慈善分会要加强对慈善工作站财务收支具体情况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各乡、街道、区功能办、区教体局、区卫健委慈善分会和村(社区)慈善工作站要在2021年8月20日前成立机构,并报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备案。设立慈善分会、慈善工作站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乡(街道)、村(社区)和区直职能部门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完善制度,确保全区完善慈善机构工作顺利开展,推进慈善事业在我区的健康发展。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