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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金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氯代碳酸乙烯酯(CEC)、2000吨碳酸亚乙烯酯(VC)、联产65000吨聚合氯化铝溶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时间:2022-09-02 来源: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河南金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氯代碳酸乙烯酯(CEC)、2000吨碳酸亚乙烯酯(VC)、联产65000吨聚合氯化铝溶液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现将项目公示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河南金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31000万元在开封市禹王台区开封市精细化工开发区金山路6号新建年产20000吨氯代碳酸乙烯酯(CEC)、2000吨碳酸亚乙烯酯(VC)、联产65000吨聚合氯化铝溶液项目。本次产品方案为:年产20000吨氯代碳酸乙烯酯(CEC)、2000吨碳酸亚乙烯酯(VC)、联产65000吨聚合氯化铝溶液,合计产能为852000吨/年。本项目已在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备案,备案代码:2204-410205-04-01-728843。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园区用地规划,符合规划环评和准入条件。

  二、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

  1、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施工期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设备噪声、施工期产生的少量生活废水和施工废水、施工期固体废物。施工期的环境保护重在环境管理,经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工程施工产生的影响将会得到有效控制。另外,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2、运营期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后的主要环境影响为:(1)废气: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罐区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等;(2)废水:本次工程无生产工艺废水,废水为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3)固废:工程固废主要包括铝酸钙粉、氢氧化铝废包装袋、聚合氯化铝压滤残渣、压滤机更换的废滤布、污水处理站污泥、隔膜压滤机更换的废滤布、对苯二酚废包装袋、精馏残渣;(4)噪声:各类物料泵、风机等设备。

  三、环保措施要点

  针对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项目拟采取如下防范措施:

  1、废气:CEC生产过程酸性气体及有机废气经“冷凝+深冷”回收后,不凝气进入聚氯车间,加水制成盐酸用于生产聚合氯化铝,聚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性气体经“水洗+碱洗”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不凝气中的有机废气一同经DA001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聚铝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限值要求。VC生产工艺废气经冷凝回收后与储罐区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一同经RTO焚烧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高于屋顶排放,废气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1604-2018)表1小型。

  2、废水:厂区内设置一座处理规模为8m3/d的污水处理站,其处理工艺为 “(调节+调酸+芬顿+调碱+絮凝+沉淀)/(化粪池)+厌氧+缺氧+好氧+二沉池” ,处理后的水质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标准要求及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排入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铝酸钙粉、氢氧化铝废包装袋、聚合氯化铝压滤残渣、压滤机更换的废滤布集中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交开封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隔膜压滤机更换的废滤布、对苯二酚废包装袋、精馏残渣均集中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针对项目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参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TIETEBcLNpiNPKgFxs2uQ

  提取码:5sqy

  公众可以到我公司所在地址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纸质版;也可以在网上查阅电子版。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六、公众提议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该项目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至我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感谢你的参与。我单位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河南金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总;

  联系电话:0371-23866699。

  评价单位:河南环华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371-22663121。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日期起5个工作日。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