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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汴禹政办〔2022〕31号关于印发禹王台区2022年冬季—2023年春季 城区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12-22 来源:禹王台区人民政府

各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禹王台区2022年冬季——2023年春季城区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1222    

 

禹王台区2022年冬季——2023年春季

城区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完成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目标,准确把握市委市政府关于绿化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全面开展禹王台区园林绿化“增量、提质、升级”活动,根据《2022年冬季——2023年春季开封市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坚持生态立市,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为引领,抓住2022——2023冬春城区绿化关键时期,紧紧围绕“绿化、美化、彩化、文化”工作任务,打牢“项目建绿、辖区增绿、科学养绿、执法护绿”的工作基调,建设全方位、多层次、高品位的全民绿化新体系。

二、工作目标

我区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为抓手,按照“区级牵总、辖区落实、社会参与、项目依托”的原则,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绿色、生态、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需要为目标,围绕“园在城中、城在绿中”的总体思路,持续深入开展“绿满汴梁”行动。

(一)新建、提升公园绿地。今冬明区口袋公园建设2个光明口袋公园、解放口袋公园

(二)新建补植道路绿化。新建道路绿化2条,背街道路补植10,绿化精品示范街2条。

(三)大力开展人居环境绿化。开展拆墙透绿工作,重点是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省市级文明单位;开展创建花园式(园林)单位、居住区活动;开展立体绿化工作,对我新开发的片区、景区和河湖渠及城墙周边进行绿化、美化行动

(四)开展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考核。按照市绿化办要求,充分发挥“智慧园林”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凸显“建管并重”工作目标,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养护过程各个环节全流程监管,每月进行考核评价,将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养护管理落到实处。

三、工作任务

城市绿化建设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各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各乡、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城市绿化建设工作,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给予政策、资金、技术支持,区直各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本系统、管理对象、管理范围(区域)内绿化建设,做到全区上下联动,全面推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一)口袋公园建设

按照《2022-2023年春季开封市城区绿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区需新建2个400平方米以上口袋公园。

1.区城管局领导积极与市“三化”绿化办公室沟通协调,争取市城管局支持,与我区联合开展解放路南段口袋公园建设位于解放路南段西侧,绿化面积700平方米。

2.区城管局积极与区见义勇为慈善协会协调对接,建设光明口袋公园。位于魏都路禹王台区实验幼儿园西侧,绿化面积600平方米。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局、三里堡办事处、菜市办事处

完成时间:2023年4月30日前

道路绿化建设

以新建道路绿化、背街道路绿化提升改造为重点,以道路两侧见缝插绿、拆墙透绿为手段,提升城区道路绿化景观效果。新建道路绿化2条、打造精品街道2条、背街绿化补植10条。

1.新建道路绿化

新建中山西路(五福路-老井沿街)、中山路南延(魏都路-陇海铁路)2条道路绿化。

责任单位住建局三里堡街道办事处、官坊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间:2023年4月30日前

    2.打造绿化精品道路

    按照《2022-2023年春季开封市城区绿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背街小巷绿化精品示范街创建活动重点打造医院前街、东闸口西街2条长度不低于300米“绿化、文化、美化、彩化”于一体的绿化精品街道。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间:2023年4月30日前

    3.背街小巷绿化

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开展今冬明春背街小巷绿化提升工作。对中州2号路、演武厅东西街等10条背街道路进行增绿补绿,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尽量提高林荫道路绿化覆盖率。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间:2023年4月30日前

人居环境绿化

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为引领,积极做好人居环境绿化,本着“增绿量、提品质、添色彩、精管理”的原则,着力打造生态宜居的汴梁古城。

1.全力推进拆墙透绿工作。

按照市绿化办下发的《开封市拆墙透绿专项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拆墙透绿攻坚行动。重点是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省市级文明单位,以减少存量实体围墙(含栅栏),按照应拆尽拆、应建尽建、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通过拆除城市道路沿线围墙和违章建筑物,实施透绿、补绿、增绿。全开展摸底排查、建立拆墙透绿工作台账,实行督办机制。通过拆墙透绿,实现城市内外绿地连接贯通,打造城市新景观带,为市民提供更多有品质的休闲场地。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直机关工委、区城管局、各乡、街道办事处、区机关事务中心、区直相关企事业单位、区督察局

完成时限:①2022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摸底排查建立台账;②2023年4月30日前全部完成。

2.加强庭院绿化提升建设。

区创园办根据市城市绿化办下发的开封市庭院绿化专项工作方案,制定禹王台区庭院绿化专项工作方案,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医院、小区庭院内增绿补绿,对大面积的硬质地面,栽植乔木进行林荫化改造,开展园林单位 (小区)、花园式单位(小区)创建工作,对魏巍小区、京鑫商住楼、裕康园等小区继续推进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针对已建成小区(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绿地结构,促进小区绿化建设和养护,力争建成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50%。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直机关工委、区教育体育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各乡、街道办事处、区机关事务中心、区直相关企事业单位、区督察局

完成时限:2023年4月30日前

3.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建设。

按照《2022-2023年春季开封市城区绿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广泛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小区及道路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上进行立体绿化,全区不少于1000平方米,进一步增加城市绿量,减少热岛效应,营造城区良好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直机关工委、区教育体育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各乡、街道办事处、区机关事务中心、区直相关企事业单位、区督察局、

完成时限:2023年4月30日前。

开展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考核行动

依据《河南省城市绿地养护标准》(DBJ41/T172-2017)、《开封市城市绿化条例》,结合我实际情况,依托智慧园林信息系统及智慧城管系统开展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考核行动,按照市绿化办要求成立市区联合督导组每月对全各责任单位、绿化建设单位、绿化养护单位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入工作台账。着力改变重建轻养”现象促进我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城管局区住建局、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企事业单位、区督察局

完成时间:2023年531日前

四、实施步骤

今冬明春城区绿化工作分为宣传动员、建设实施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1月30日)

对今冬明春城区绿化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及时召开本单位动员大会,细化分解绿化任务,认真抓好落实。

(二)建设实施阶段(2022年12月1日—2023年4月30日)

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责任分工要求, 对照各自承担的绿化任务,早规划、早准备、早行动,高标准、严要求,依照相关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完成今冬明春城区绿化工作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 (2023年5月) 

按照“完成一个收一个”的方式,由城市绿化办组织相关单位,对今冬明城区绿化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站位认识。各乡、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责任单位是开展今冬明春城区绿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识今冬明春绿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需求,立足推动城区绿化高质量建设。要成立绿化工作专班,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要勇于争先、率先突破,确保绿化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夯实责任分工,迅速开展工作。要根据今冬明春城区绿化工作任务,进行全面动员,对所承担的任务分解要具体、明确、详实。落实主管责任制,任务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紧抓今冬明春植树绿化有利时机,迅速行动,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注重宣传推动作用,及时宣传今冬明春城区绿化工作带来的效果,采取观摩及现场会等方式,宣传先进做法和经验,设立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对今冬明春城区绿化工作的监督和建议。通过舆论宣传,使活动深入人心,打造人人关心绿化、爱护绿化的良好氛围。

(四)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任务落实。要将今冬明春禹王台区绿化工作的考核情况作为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和文明单位考评的重要依据。区创园办和相关部门要对今冬明春城区绿化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及时发现问题,严格督促整改,确保任务落实,督促各责任单位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完成所承担的绿化任务。对于推动不力、行动迟缓要跟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