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王台区发改委关于开展食品浪费抽样调查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各乡(街道)、精细化工开发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浪费抽样调查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3〕922号),以及我市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有关要求,将组织开展食品浪费抽样调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餐饮经营者抽样调查。按照《餐饮浪费抽样调查方法(试行)》,请区市场监管局至少对12家餐饮经营企业(样本包含正餐、宴会、自助餐、快餐、小吃等大中小不通餐饮类型)开展餐饮浪费抽样调查,其中同一餐饮经营企业参与调查的门店数量不超过2家。
二、开展居民问卷调查。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本辖区居民发放不少于240份,居民食品浪费情况调查问卷,其中线上不少于200份,线下不少于40份。
三、工作要求。请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此次食品浪费抽样调查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调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要求,切实履行调查工作的主体责任。同时要注重反食品浪费工作的宣传引导,要把开展调查和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充分结合起来,着力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社会风尚。
禹王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