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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王台区司法局

时间:2023-11-16 来源:禹王台区人民政府

  一、机构概况

  办公地址:禹王台区金梁里街66号

  联系电话:0371-23396281

  邮政编码:475003

  电子邮箱:ngqsfj@126.com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 季(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夏 季(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二、领导班子及分工

  局长何睿:主持全面工作。

  副局长王娟:分管社区矫正办公室、党建、纪检监察、工会、宣传、督查、扫黑除恶。

  副局长张岩:分管区委依法治区办公室(普法宣传)、基层工作指导股、区法律援助中心。

  副局长李卫华:分管综合办公室、法制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全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负责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乡(街道)依法行政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五)承担区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推进全区法律顾问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七)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八)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十)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建设等保障工作及警车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司法局设置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本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调研、议案、提案和信访、档案、保密、政务公开,以及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工作;组织起草年度全局工作计划及总结;负责全局财务、经费及车辆的管理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班子建设;承办局管干部、协管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以及相关人事工作,组织、实施领导班子的考核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党支部、群团和机关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党员关系的接转;负责机关党务、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的政治教育、宣传教育、业务培训工作及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技术网络建设。

  (二)区委依法治区办公室(挂区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负责处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日常事务;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制定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指导、督促依法治区决策部署落实;负责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负责处理区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街道)、各部门“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指导全区依法治理、法治创建及全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推广全区依法治理先进典型。

  (三)法制办公室。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全区依法行政考核等工作;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负责指导行政调解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对各乡(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违法行为进行督促整改或提出撤销建议;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考核评议;负责推行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制度;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协调解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争议和问题;负责受理行政执法投诉,指导行政裁决;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负责司法行政重大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四)基层工作指导股。负责指导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全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机构的设立、变更的初审及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年审登记及变更的初审;指导全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参与信访事项工作,负责人民调解员的队伍建设;负责指导司法所工作;负责全区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指导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全区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考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承担机关“放管服”改革具体工作。

  (五)社区矫正办公室。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工作;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教育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区司法局设置下列二级机构单位

  开封市禹王台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支付法律援助补贴。

禹王台区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