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禹政任〔2019〕2号关于李静等同志职务免职的通知
时间:2019-02-13
来源:未知
汴禹政任〔2019〕2号
禹王台区人民政府
关于李静等同志职务免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党组研究,同意:
免去:
李静同志的官坊办事处主任职务;
王保送同志的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扈伟同志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林同志的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2019年2月13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禹王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