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汴禹政任〔2019〕2号关于李静等同志职务免职的通知

时间:2019-02-13 来源:未知

 

汴禹政任〔2019〕2号

 

禹王台区人民政府

关于李静等同志职务免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党组研究,同意:

免去:

李静同志的官坊办事处主任职务;

王保送同志的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扈伟同志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林同志的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2019年2月13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禹王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