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禹政任〔2017〕1号 关于朱荷叶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汴禹政任〔2017〕1号
禹王台区人民政府
关于朱荷叶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党组研究,同意:
朱荷叶同志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正科);
吕树菊同志任区信访局局长;
兰凌云同志任区信访局副局长(挂职);
朱恒同志任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彬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陈继甫同志的区地方史志办公室主任职务;
冯长彬同志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爱卫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于移山同志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吕树菊同志的区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刘峰同志的区信访局局长职务;
朱荷叶同志的区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兰凌云同志的南郊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张新亮同志的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环保安监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高文莉同志的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刘国华同志的区交通运输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闫蕾同志的新门关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王继生同志的菜市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靳秀荣同志的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杨春栋同志的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2017年1月20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禹王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