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时间2022年1月】汴禹政办(2021)6号印发2020-2021年冬春国土绿化工作考评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汴禹政办〔2021〕6号
禹王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禹王台区2020-2021年冬春国土绿化工作考评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禹王台区2020-2021年冬春国土绿化工作考评验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6月23日
禹王台区2020-2021年冬春国土绿化工作
考评验收实施方案
根据《禹王台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20-2021年冬春国土绿化实施方案》(汴禹办〔2020〕23号)和《关于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2020-2021年冬春国土绿化目标考核的通知》(汴创森办〔2021〕5号)文件要求,为客观公正反映我区2020-2021年冬春国土绿化工作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我区国土绿化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工作部署,努力形成绿量适宜、布局均匀、网络完备、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稳定高效、景观优美、植物多样的城乡一体化森林生态体系。以任务完成情况和完成质量为主要考核内容,客观公正的对两乡国土绿化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励先进,激励后进,促使全区国土绿化工作的高质量。
二、考评内容
根据《禹王台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20-2021年冬春国土绿化实施方案》(汴禹办〔2020〕23号)文件要求,结合两乡完成国土绿化工作台账,着重对两乡国土绿化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验收。
三、实施步骤
(一)人员组织
区农业农村局、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督查局、财政局等部门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负责对两乡组织国土绿化开展情况和组织实施的项目进行验收。
(二)考核验收
以乡为单位、以国土绿化综合开展情况及组织实施的项目为验收对象,以组织开展、新闻宣传、任务完成、造林质量等为考评验收内容,查看2020-2021年两乡国土绿化总体情况。同时,验收两乡组织实施的绿化项目,包括:树木数量、成活率、管护措施、制度建设、景观效果等。然后,进行综合评定、量化打分。
(三)汇总整理
区国土绿化检查验收组根据两乡日常工作安排评估、检查验收结果,进行综合排序,确定资金拨付和奖惩。
四、奖补措施
1.两乡组织实施的项目,根据考核结果和工程量清单,对于完成规划任务且验收质量合格的,区财政按照项目预算投资(以区财政部门评审结果为准)拨付国土绿化资金。今年没有新增绿化项目的农村社区不参加考核。
2.对于群众以合作社、公司或其他组织形式流转土地,集约造林规模达到20亩以上(含20亩)的,原则上每亩奖励2000元(当年验收合格每亩先奖励1000元,第二年根据成活率,成活率达到90%以上的每亩再奖励1000元)。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
参与国土绿化验收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做好考评验收工作。两乡积极做好迎检工作,充分准备,密切配合,如实展现国土绿化成效。验收组要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做好考评验收事项的处理、报告工作,确保我区2020-2021年冬春国土绿化考评验收工作进度和质量。
(二)坚持客观公正。
验收组要严把考评验收人员技术关口,加强考评验收前期培训或技术对接工作,强化考评验收人员技术评定能力。验收人员要履职尽责,客观公正,推动国土绿化考评验收工作公正有序进行。
(三)务求科学规范。
坚持规范实施、因地制宜,采取现场查看、抽样检查、查阅资料等多种手段,如实反映两乡国土绿化工作开展情况。
(四)强化监督管理。
确保监督执纪贯穿于国土绿化考评验收全过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纪律严明、责任明确的原则,保障验收工作细致认真、扎实有效地开展。
附件:1.群众及其他经济组织造林验收标准
2.禹王台区2020-2021年冬春国土绿化工作考核验收评分表
附件1:
群众及其他经济组织造林验收标准
1.造林面积整块20亩以上(含20亩)。
签订有土地承包或流转合同(协议),明确责权利。
2.种植树种在国家储备林树种名录。
3.种植密度每亩70棵以上,验收成活率85%以上。
4.地块平整、管理规范,有固定的技术负责人。
5.树木规格胸径4cm以上、树高2.5米以上,树形整齐、生长良好,无病害及倒伏现象。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