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禹王台区司法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禹王台区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22年2月8日至4月18日,对禹王台区司法局(以下简称区司法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司法局是禹王台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政策研究;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区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推进全区法律顾问工作;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建设等保障工作及警车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行政编编制人数19人,事业编编制人数8人。实有行政编编制人数9人,事业编编制人数5人。现有执法执勤用车1辆。
二、审计结果及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区司法局提供的2021年度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还存在挪用专项经费、无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及培训费、无预算采购固定资产、支出手续不合规、预算绩效自评结果不真实不准确以及部门预算公开不及时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发现挪用专项经费用于一般性支出、无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及培训费、无预算采购固定资产、支出手续不合规、预算绩效自评结果不真实、不准确和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不及时等问题。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禹王台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审计建议。区司法局对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