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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5-40)

时间:2023-01-04 来源:禹王台区人民政府

  禹王台区的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2022年第5-40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按照《关于规范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通知》(汴环委督察整改办【2022】113号)的要求,现将该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是整改任务: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隐患突出。禹王台化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合同显示污泥由河南省丹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利用,但调查发现,污泥实际交给河南御锦投资有限公司(原开封市御锦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处理,督察组在该厂区内发现大量污泥露天堆存。

  二是整改目标:妥善处置污泥,消除环境隐患。

  三是整改措施:(1)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泥经第三方鉴别为一般固废,经查看污泥转运处置合同及污泥转移联单,该单位 2021年5月25日起,与河南省丹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污泥处置合同,首次转运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至现场检查之日共转移9批,共120.68吨污泥,与排污许可证载明的转移去向不符,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应当与排污许可证规定相符”的规定,依法对该公司处罚7.4万元,责令改正污泥等固体废物排放去向与排污许可证规定相符。已终止与河南丹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同,2022年3月11日与河南御锦投资有限公司(原开封市御锦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签订新的污泥转运处置合同。(2)污水处理厂按照合同规定,已及时将污泥运达河南御锦投资有限公司(原开封市御锦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四是整改完成情况:(1)已终止与河南丹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同。2022年3月11日与开封市御锦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签订新的污泥转运处置合同。(2)2021年9月开封市东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开封市御锦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目前,污水处理厂按照合同规定,已及时将污泥运达开封市御锦环保建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