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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5-33)

时间:2023-01-06 来源:禹王台区人民政府

禹王台区贯彻落实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任务2022年第5-33项已整改完成,于2022年12月29日通过核查验收,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黑臭水体治理不彻底。个别黑臭水体出现反弹,南干渠、东郊沟、空军部队周边边沟仍有生活污水直排,水质富氧化严重;列入国家考核的县城区黑臭水体治理中,尉氏县有2条、兰考县有1条仍未完成整治;顺河区土柏岗乡政府附近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入东郊沟,沟内水体呈墨绿色。

二、整改目标

全面排查南干渠、东郊沟、空军部队周边边沟,坚决杜绝生活污水直排入河现象,对污染水体实施治理;加快推进兰考县五干渠、尉氏县城区未完成2条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全面消除黑臭。

三、整改措施

1)顺河回族区城管局、鼓楼区城管局、禹王台河长办牵头负责,组织人员对南干渠、东郊沟、空军部队周边进行全面沿河排查,排查污水偷排,截污管网破裂等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挂账销号,即查即改;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立即整改;建立巡河机制,安排人员定期对河道周边进行巡查,确保不发生污水入河问题。(2)兰考县城管局、尉氏县水利局负责彻查沿河排污口,建立问题台账,做好河道清淤、垃圾清理等工作。

四、整改完成情况

1)禹王台区制定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针对黑臭水体问题由河长办牵头,南郊乡配合对南干渠、空军部队周边沿线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通过现场检查督导、督办转办等方式,指导督促属地各乡、街道积极整改;坚持把问题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2)不涉及禹王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