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的制定主要依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规定。
二、制定过程
为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及时清除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区司法局按照规范性文件“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组织开展了清理工作,要求相关部门认真梳理、研究,逐件提出清理意见,形成初步清理结果,经过征求各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后,形成《禹王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讨论稿)》,经区政府办公室合法性审核、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名义制定印发的45件规范性文件中,22件继续有效,23件予以废止;以区政府各部门名义制定印发的18件规范性文件中,8件继续有效,10件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