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食品生产许可新办(市县级)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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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理时限 | 2个工作日 |
权力来源 | 同级授权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是否涉及特殊环节 | 现场勘查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不涉及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是否网办 | 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通办范围 | 全县 |
数量限制 | 无 | 四办标志 | 网上办 |
最多到现场办事次数 | 0次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无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网上支付 | 否 |
行使内容 | 食品生产许可新办 | 权限划分 | 无 |
申请条件
设定依据
申请材料
收费信息
不收费
办理流程
1
收件
时限: 0个工作日审批人: 综合窗口
办理结果: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审查标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2
受理
时限: 1个工作日审批人: 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
办理结果: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审查标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3
审核
时限: 0个工作日审批人: 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
办理结果: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审查标准
1.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2.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是否必要、合理4
决定
时限: 1个工作日审批人: 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
办理结果:1申请符合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2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审查标准
1.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2.做出审批决定5
送达
时限: 0个工作日审批人: 统一发证窗口
办理结果: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审查标准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审批结果
序列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结果类型 | 领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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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无 | 证照 | 可以代领,需要代理人提供身份证明及携带企业公章;如要邮递凭证应说明邮递地址、邮递接收人、接收人电话 |
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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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食品生产许可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 答: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四)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五)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条件是什么?! | 答: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