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计调查对象有哪些?
答:所有依法负有向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提供统计资料义务的组织和个人,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具体到每一个统计调查项目,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其统计对象可能包括上述范围的全部或者部分对象。
2.统计调查对象有哪些基本义务?
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1)真实、准确是指统计调查对象应当依据真实、客观的情况和资料提供统计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准确的统计资料。(2)完整是指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提供其所掌握的调查项目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不得提供不完整的统计资料。(3)及时是指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时限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3. 我国政府统计调查项目有哪些?
答:统计调查项目包括国家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1)国家统计调查项目是全国性基本情况的统计调查项目,由国家统计局制定,或者由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制定。
(2)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是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专业性统计调查项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3)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地方性统计调查项目。包括,由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或者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由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或者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
4. 目前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周期性普查有哪些?
答:每10年一次的全国人口普查、农业普查;每5年一次的全国经济普查。
5.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内容、时间是什么?
答:普查对象:在行政区划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主要内容: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普查时间: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6.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目的是什么?
答: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为了全面调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方面的新进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对统计保密事项有何规定?
答: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8. 统计调查时,统计人员可以行使的权利是什么?
答: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时,可以行使的权利包括:(1)有权就与统计有关的问题询问有关人员,以核实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2)有权要求有关人员实事求是地填报统计调查表并提供有关情况;(3)当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不准确的资料时,统计人员有权要求其改正。
9. 统计调查时,统计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是什么?
答: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时,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颁发的工作证件(例如:统计调查证),向统计调查对象表明身份。未出示的,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