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街道:
为做好2026年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根据《开封市民政局 开封市财政局关于提高2026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汴民文〔2026〕6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2026年7月1日起,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提高,达到每人每月787元;其中财政补助水平相应提高至月人均不低于394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仍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城市特困基本生活月标准为1024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为全护理、半护理和全自理三档,分别按照上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1/6和当地重度残疾人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执行。
城市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实行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发放到位。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通过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账户。对于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资金统一支付到供养服务机构。
禹王台区民政局 禹王台区财政局
2026年6月22日
公安备案号:41020502000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