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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王台区加快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方案》解读

时间:2019-03-07 来源:区教体局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乡村小规模学校(指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以下统称两类学校)是农村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办好两类学校,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本要求,是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力举措。近年来,国家采取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不断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两类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但两类学校仍是教育的短板,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为切实解决两类学校发展滞后问题,努力办好公平优质的农村义务教育,2018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2018年12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意见》(豫政办〔2018〕74号)。为适应我市城镇化建设需要,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加强我市两类学校建设,改善两类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我市农村中小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推动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据豫政办〔2018〕74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市实际,出台了《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意见的通知》(汴政办〔2019〕13 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自查摸底工作的通知》(教办基一〔2019〕53 号)和《开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自查摸底工作的通知》(汴教体〔2019〕13号)。

  二、文件出台的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

  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意见》(豫政办〔2018〕74号)

  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意见的通知》(汴政办〔2019〕13 号)

  三、文件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重点保障、兜住底线,内涵发展、提高质量”的原则,加快推进两类学校建设,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到2020年,基本补齐两类学校短板,进一步振兴乡村教育,两类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办学条件达到《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经费投入与使用制度更加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满足两类学校教育教学和提高教育质量实际需要,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为乡村学生提供公平、有质量的教育。

  《实施方案》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具体措施:

  一是统筹布局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学校是解决农村学生上学远上学难问题的关键,也是对学校进行投入建设的基础。《实施方案》强调学校布局既要注重城乡学校之间的统筹,也要注重乡村小规模学校、乡村完全小学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之间的统筹;既要有利于为学生提供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又要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方便学生就近入学;既要防止过急过快撤并学校导致学生过于集中,又要避免出现新的“空心校”。对已经撤并的小规模学校,由于当地生源增加等原因确有必要恢复办学的,要按程序恢复,坚决防止因为学校布局不合理导致学生上学困难甚至辍学。

  二是改善办学条件。《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对照办学条件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力争2019年秋季开学前,各县(市、区)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到2020年,规划保留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要达到标准化要求。同时强调,加强通往两类学校的道路建设,完善交通管理和安全设施,开展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和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三是强化师资建设。办好乡村教育,教师是关键。《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对小规模学校实行编制倾斜政策,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对寄宿制学校应根据教学、管理实际需要,通过统筹现有编制资源、加大调剂力度等方式适当增加编制。还要求各县(市、区)深化中小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农村寄宿制学校宿管、食堂、保安等工勤服务及卫生人员的保障问题。要求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向两类学校适当倾斜,落实乡村教师各项津补贴政策。加大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力度,保障教师基本工作和生活条件。做好小学教育专业全科教师招生、培养工作,着力培养一批职业精神牢固、学科知识全面、专业基础扎实的“一专多能”全科教师。加强乡村教师培训,发挥县级教研机构作用,整体提升乡村教师素质。

  四是强化经费保障。《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切实落实对乡村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和对乡镇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政策。探索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宜通过市场方式提供的学校安保、生活服务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完善小规模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确保规定的公用经费足额用于小规模学校。

  五是提高办学水平。推进乡镇中心学校和同乡镇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实行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制,将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教师作为同一学校的教师“一并定岗、统筹使用、轮流任教”,统一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和教师管理。充分发挥两类学校独特优势,完善育人模式,提高育人水平。推进两类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充分利用卫星、光纤、移动互联网等,加快实现两类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多媒体设备全普及,促进在线课堂、网络教研、线上学习等发展。认真组织实施城乡学校“手拉手”对口支援计划,广泛开展教师交流和对口帮扶活动。

  六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两类学校建设实行以县级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主要由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办好两类学校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加强两类学校建设工作,切实解决两类学校在规划布局、经费投入、建设运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问题。要把办好两类学校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强化考核和监督,依法依规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如期实现。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和完善两类学校质量监测和督导评估机制,切实推动办好农村义务教育。

  四、落实《实施方案》工作安排

  《实施方案》的出台,为我市解决义务教育问题、补齐农村教育短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重要的契机,能否进一步振兴农村教育,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交出一份合格的农村教育答卷,这个文件的贯彻落实十分关键。

  下一步,市政府将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完善两类学校质量监测和督导评估机制,将两类学校一并纳入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和优质均衡督导评估认定范围,定期开展两类学校建设政策措施落实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完善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和限期整改制度,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切实改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加快推进我市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点击浏览:汴禹政办〔2019〕6号关于印发《禹王台区加快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