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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汴禹政文〔2023〕50号 禹王台区人民政府 禹王台区人民武装部 关于大学生参军入伍优待政策的 通 知

时间:2023-07-26 来源:禹王台区人民政府

各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践行新时代强军目标,提升我区兵员征集质量,鼓励优秀青年到军营建功立业,同时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积蓄人才,制定如下激励大学生人才入伍优待办法。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有关规定,参加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10分。禹王台区事业单位每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根据岗位需求优先招录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二、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入伍期间保留编制和人事关系,服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并优先提拔使用。

三、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在校生、应届毕业生)义务兵,按照《关于大学生征集有关经费保障问题的通知》(豫财行〔2013〕234号)有关规定,给予5000元一次性生活补助。

四、在录用基层专武干部时,按照《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豫发〔2011〕12号)有关规定,优先招录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五、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禹王台区户籍在外就学大学毕业生返乡参加应征,参照义务兵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据实报销交通费。按照往返途中时间和体检时间累计天数,每人每天发放100元的生活补贴

七、军队人员(军官、军士、义务兵和文职人员)在服役和工作期间个人受到奖励的,凭部队团级以上的政治工作部门通知书按照下列标准给予奖励:荣立一等功的,由禹王合区政府颁发奖励5000元;荣立二等功的,由禹王台区政府颁发奖励2000元;荣立三等功的,由禹王台区政府颁发奖励1000元。

、区政府对基层人武部征兵工作进行排名,对超额完成征集任务并在“五率”考评中前三名的单位,分别给予10000元、6000元、4000元奖励,用于武装工作。

九、大学生入伍士兵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者服役期间受到记过处分,或者受到退兵处理的,取消以上政策,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



禹王台区人民政府    禹王台区人民武装部

2023年7月26日           


政策解读:《禹王台区大学生参军入伍优待政策(草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