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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王台区大学生参军入伍优待政策(草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3-07-26 来源:禹王台区人民政府

    一、起草依据

    根据《2023年征兵工作“五率”暂行考评办法》要求,为践行新时代强军目标,提升我区兵员征集质量,鼓励优秀青年到军营建功立业,同时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积蓄人才,制定激励大学生人才入伍优待办法。

二、起草过程

人武部认真学习研究《征兵工作“五率”考评暂行办法》、征兵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等法规文件,结合我实际,起草形成了《禹王台区关于大学生参军入伍优待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向相关区直单位征求意见,组织修改完善,最终形成《禹王台区人民政府、禹王台区人民武装部、关于大学生参军入伍优待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优待政策》)。

三、主要内容

(一)优待政策主要内容

优待政策主要有八项,一是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省、市县考试时加分政策。二是入伍期间保留编制和人事关系。三是对入伍大学在校和应届毕业生发放5000元一次性生活补助。四是招录基层专武干部时优先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五是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保障性住房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六是禹王台籍在外就读大学毕业生返乡应征的,根据义务兵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体检时间累计天数,每人每天发放100元生活补贴。七是在服役和工作期间个人受到奖励的,凭部队团级以上政治工作部门通知书给予奖励。八是区政府每年对基层人武部征兵工作进行排名,前三名分别给予奖励。


原文:关于大学生参军入伍优待政策的通知